耕地红线,是指国家划定的最低保障线,用于确保农业生产所需土地,目前全国划定的红线总面积为18亿亩。根据国家政策,耕地红线土地只能用于农事耕作和农业生产,不得用于建设或其他非农化事项。
国家对保护耕地红线采取了一系列政策。在2020年7月3日召开的全国整治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电视会议上,提出了明确的“八不准”要求,包括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等。此外,对已经占用耕地建房的情况,也有相应的处置政策。
对于已经占用耕地建房的情况,国家和省市区要求按照“四个一律”进行处置。对于2020年7月3日之后乱占耕地动工建房的,要从严整治,对占耕房屋予以拆除和实施复耕复绿;对于2020年7月3日之前乱占耕地动工建房但至发文之日仍未完工的,要停工待处,拒不停工的要予以拆除等。
从2020年7月3日起,所有农村建房需求均要“先审批、后建设”,对“未批先建”造成乱占耕地的,将被视为“新增占耕建房行为”予以拆除。
各村委会、各村民小组是农村建房的属地管理主体单位,负有最直接的管理责任。他们需要把农村建房相关政策宣传到户到人,并按镇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常态化组织摸排管控,及时发现、上报并劝止占耕行为,切实把问题化解在萌芽和初始状态。对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不严不实、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包庇纵容均将受到相应的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