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一座城市迸发的榜样力量。那么,关于“见义勇为”你究竟了解多少?见义勇为怎么认定?如何申报?
“见义勇为”的定义
见义勇为是指:公民在法定职责、法定义务之外,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挺身而出、勇于救援,依法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实施抢救、救灾、救人等合法行为。
有哪些行为,可以申报见义勇为的行为
一是制止在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的;
二是指正在侵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者国家、集体、他人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的;
三是为保护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实施抢救、救灾、救人的;
四是积极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侦破重大刑事案件的;
五是其他应当确认见义勇为行为的。
见义勇为申报范围
(一)申报举荐范围
一是行为突出、事迹感人、成效显著的;
二是网媒真实报道公众认可社会反响好;
三是可树标立杆传递正能量起榜样作用;
四是其他经评审委评定的见义勇为先进。
(二)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后如何进行申报和举荐
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后,见义勇为受益人应当及时、主动举荐见义勇为行为。见义勇为见证人行为人及其近亲属,见义勇为行为人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机关,民政部门等相关单位可以申请、举荐见义勇为人员。申请或举荐时限为见义勇为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情况复杂的,申请、举荐期限可以延长至两年。
深入弘扬见义勇为英雄事迹集中体现出的中华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激发全社会明德惟馨、崇德向善的内生动力。伟大的事业呼唤伟大的精神,崇高的梦想呼唤崇高的品德。新时代新征程,更需要榜样的力量、榜样的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