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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可以继承吗民法典(农村父母离世,留下的宅基地城镇子女可继承吗?村里要收回咋办)

4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2-10-12 10:05:20    

在过去多年来,农村劳动力大量外流,2.9亿人走上城镇中打拼,不少人也留在城镇买房定居。据悉,2000年时我国农民数量超8亿人,但如今只剩下5.6亿人,足以可见20年来很多人“农转非”,成为了新城里人。

只不过,如今的“空心房”多了起来,很多房子和宅基地因长期闲置,造成了资源的浪费,也让农村变得不太美观整齐。为此,近年来国家也宣布盘活宅基地,鼓励人们自愿退出闲置的宅地,并奖励一笔钱。

不过有人好奇,自己户口在很早前转到城镇,农村父母离世后户口销户,那么留下来的住房,自己是否可以继承呢?

其实从今年出台的《民法典》中就可看出,即便城镇子女户口不在农村,但只要和宅基地使用权人是继承关系,那就可依法进行确权登记。

但有网友表示:自己是农村人,因常年在城里做生意,户口也迁了过去。去年父母离世,而因大环境问题,生意也不是太好,如今手里有点钱,下半辈子不用愁了,想回老家生活。

不料老家房子破损不堪,自己想在原有基础上重新建造,但村委却不准许,还说要回收宅基地,这是咋回事?不是说可以继承吗?

宅基地是村集体共同所有,任何人都只有使用权,没有继承一说,即便大家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子,也不表明地是自己的,无权改变其用途,也不能超占,且建房之前需要先经过审批。不过因“地随房走”的原则,宅地使用权是可由子女继承的。

其实早在2006年时我国就出台了《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其中指出,城镇子女也可继承农村父母留下来的民房,并进行登记。不过因后续法规不完善,各地对待这一问题上处理方式各有不同。

不过2020年9月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中指出,宅基地的使用权可由城镇子女依法继承,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动产登记。

当然,即便是这样,也不表明,城镇子女可无条件继承父母留下来的宅地。《继承法》中明确指出,继承人可继承的是房屋,而因“房地一体”,因此在获得房屋所有权的同时,也可获得宅地使用权,但单独的宅地是无法继承的。

如果父母留下来的只是宅地,并非房屋,显然是无法继承的,毕竟宅地本身就没有继承一说,只有本村集体成员才有申请使用的权利。

那么此时问题就来了,如果父母留下来的房子已倒塌,该怎么办呢?对城镇子女来说,一旦父母留下来的自建房出现倒塌,那城镇子女就无法继续继承,宅地就会被回收。

因此,城镇子女继承自建房后,一定要多回家看看,并定期对其修缮、加固,延缓其破损时间,不然房屋倒塌,村委会就有权将其收回。

因此上文这个网友想要对破损的民房进行翻修,自然是行不通的。“土地管理法”也明确规定,非本村集体成员无权建造房屋。而一旦房子倒塌、破损严重,没有居住条件,那村委会就可将其回收,分配给其他村民或及时复垦。

而如果这个网友继承的房子,并没有破损,那也只能对其修缮,但无法重新翻建,不然也是违法的。

当然,并非所有的宅基地都是可继承的,下面几种情况也会面临收回。

1、宅基地闲置

法规中明确指出,一旦宅基地闲置超2年,或房子常年无人居住,以至于房子倒塌,这种情况自然是无法再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2、改变用途

在过去多年里,不少人在耕地上建造房子,或在宅基地上建造厂房,这些都是违规情况,无法继承。可能有人会问,在耕地上建房,且上交占用税,也不能继承吗?答案是肯定的,本身就破坏了土地资源。

3、超占宅基地

有网友表示,他老家宅基地为200平方米,父亲离世后,他去更换宅基地户主,但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只能继承120平,超标的部分是无法继承的。

那么,宅基地合法继承后,能否进行买卖交易?其实这要分开讨论,如果是在村集体内流转,买卖对象是本村集体成员,且对方没有宅基地,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此时就可进行交易,但难度比较大,且巧合因素较多。至于其他方式,如直接卖给外乡人、城里人,显然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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