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作为遗产进行买卖过户时,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规定。

一、遗产继承阶段
-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继承人需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等。如果存在遗嘱,需要提交遗嘱原件。
- 提交房产继承所需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在收件窗口领取)。
二、费用交纳阶段
- 继承公证费:继承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评估价的2%或按照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 评估费用: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标的总额进行累进计费率,如100万以下部分差额计费比率大约是千分之五,100万-1000万是千分之2.5。
- 房产继承过户费用:包括100元登记费和5元的权证印花税。
- 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三、房产过户登记阶段
- 提交申请: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后,到房产交易中心或相关机构提交过户申请。
- 审核资料:相关机构会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所有文件齐全且符合规定。
- 房产过户:审核通过后,进行房产过户登记,将房产所有权从被继承人名下转移到继承人名下。
- 领取证书:过户完成后,新的房产证书会制作出来,继承人按时领取即可。
四、注意事项
- 继承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应确保所有继承人的权益得到保障,如有需要,应取得其他继承人的书面同意。
- 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应如实向相关部门提供所需材料和信息,避免虚假申报或隐瞒信息。
-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