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偶尔会在电视剧中看到父母与子女吵架时说“我要与你断绝亲子关系”之类话语的桥段,小时候的我们总是深信不疑,好似这句话一说就真的可以断绝血缘关系,但读书后才发现,电视里都是骗人的。
事实上,对于没有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法律是可以断绝母子关系的,但是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法律是不可以断绝亲子关系的。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此对上述内容中的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稍作介绍。
拟制血亲父母子女关系是指基于收养、再婚法律行为、事实上抚养关系形成法律认可而认为设定的法定父母子女关系。
拟制血亲父母子女关系因法律行为(收养/再婚)和法定抚养事实而成立;因收养关系解除和继父与生母、继母与生父离婚及相互抚养关系变化而终止。
拟制血亲父母子女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关系和继父母子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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